一.申請人條件:
(一). 學生:本校在學學生(申請A類獎補助必須為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 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七十五分以上,且並無任一必修課目不及格者。
2. 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
(二). 指導教授:本校專任或校外合聘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或馬偕醫療體系專任醫事或研究人員,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者:
1. 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
2. 最近二年內有執行校內、外專題研究計畫且有研究成果發表者。
3. 學年度指導學生數未超過二位(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大專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合併計算)。
4. 學生及指導教授除應符合第一項資格外,其相互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二.申請時間:
每學年研發處公告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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