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會與法國國家健康與醫學研究院2018年及2020年簽署之合作協定辦理。
二、申請案須由臺灣與法國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本會與法國國家健康與醫學研究院(Inserm)依各自公告之申請截止期限內提出計畫申請書始得成立,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無法受理;其中,我方主持人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法方計畫主持人為 Inserm補助的研究機構之研究人員。檢送旨揭計畫申請補助須知如附件。
三、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會科國處胡敏琪先生,電話:(02)2737-7683。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