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灣及印度雙方計畫主持人應分別依本會及印度DST之規定辦理;其中,我方計畫主持人資格為刻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相關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三、旨揭徵求案資訊同步於本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
四、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吳思穎科員,電話:(02)2737-7431。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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