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與西班牙高等科學研究委員會2021年簽署之合作協定,共同徵求旨揭計畫(如附徵求公告)。
二、合作研究計畫案須由臺灣與西班牙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本會與西班牙高等科學研究委員會(CSIC)依各自公告之申請截止期限內提出申請書始得成立,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無法受理;其中,我方主持人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合作之西班牙計畫主持人為 CSIC補助之研究人員。
三、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會科國處胡敏琪先生,電話:(02)2737-7683。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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