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SOP V12.0,Date:2021.05,07,自2022.01.01起將全面施行。
二、SOP v12.0主要修內容簡述如下:
1,維持全面施行上送審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得「不必簽名」,惟請研究團隊人員於相關欄位以電腦繕打姓名及日期。
2.配合全面上送審作業,院內主持人自行發起計劃核准文件IRB不再加蓋「核准章」,僅提供主持人通知及同意證明書。因此,送審文件(中英文摘要、詳細計畫書、受試者同意書、問卷、招募廣告等送審文件)請皆註明版本日期(version:,date:),以做未來同意證明書核發之依據,亦請主持人善盡文件/檔案保管之責,避免使用錯誤之文件執行研究計劃。
3.試驗偏差事件通報須於主持人獲知日起15日內通報。逾期未通報者,該次試驗偏差通報內容事件中須納入未繳交之事項。
三、 4.資料比照檢體需說明保存年限上限共識為20年。
四、 5.配發明年度衛福部新增IRB查核條文,所有送審研究計畫皆須檢附研究團隊人員「顯著財務利益暨非財務利益關係申報表」。若有利益衝突事項則須另再檢附「顯著財務利益暨非財務關係評估暨處置計畫說明表」。
五、 6.依教育局函知各縣市衛生局事項,學校機構委託代審案須同時檢附該校代審公文,內容可一併敘明損害補償責任事宜。
六、 7.相關送審表格內容。
七、 三、 本次修IRB收費標準及研究團隊人員資格,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