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教職員從事性別平等相關研究、學生從事性別平等主題專題製作, 以提高本校師生性別平等意識,特徵求此項目研究計畫。
二、補助對象及範圍:
(一)對象:本校教師、職員及學生。如同一計畫但已獲其他經費補助者, 不得申請。
(二)範圍:針對性別平等相關議題之研究及專題製作。
三、補助原則:
(一)教師︰每年以補助二件為原則,每件最高補助萬元。
(二)職員︰每年以補助二件為原則,每件最高補助萬元。
(三)學生︰每年以補助二件為原則,每件最高補助貳萬元。
(四)補助金額及人數得依實際申請研究補助之狀況彈性調整,補助金額 以不超過年度計畫預算金額為原則。
四、申請與核銷期間:
(一)申請人應依研發處於每年2 月 15 日至 3 月 15 日公告期程內提出申請,計畫時程為108年4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並應依核定及會計年度期程完成核銷。
(二)申請人應備妥申請書(如附件一、二)提交研發處審查並送性別平等 教育委員會核備,資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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