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學生:本校在學學生(申請A類獎補助必須為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七十五分以上,且並無任一必修課目不及格者。
2.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
(二)指導教授:本校專任或校外合聘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或馬偕醫療體系專任醫事或研究人員,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者:
1.符合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
2.最近二年內有執行校內、外專題研究計畫且有研究成果發表者。
3.學年度指導學生數未超過二位(與科技部大專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合併計算)。
二、申請時間:依研發處公告。
三、說明會簡報(10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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